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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英强终于被抓啦~
这个2018年就被处罚1.29亿的“股市名嘴”终于进去了,这次为啥?
原因是他组织了一帮台湾分析师,卖课收一大笔钱不说,还利用课程大肆荐股割韭菜。按说这廖英强可不是头次这么干,前几年,他就自己先买股然后忽悠粉丝接盘挣了大笔黑钱,2018年因此被处罚1.29亿,但这人撇撇嘴说,就当打广告了,气焰多嚣张!
这次被刑拘的还有3个台湾人,另外有4个台湾人被取保候审。
这些台湾人是干吗的?
廖英强在2016年开办了仟和亿教育培训公司和爱操盘公司,主要就是忽悠股民付费购买股票课程。可能是感觉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吧,他找了一大批的台湾人当老师,台湾人普遍具有一个特点,口才好,非常能吹,比如被刑事拘留的三位台湾人:刘峻荣、翁鸿尧、陈雨农。
在网站上,三个人都包装得特别牛的样子,专栏作家,独创各种操盘辅助工具,能穿越牛熊等等。
● 仟和亿上的课程价格很贵,动辄五千六千,贵的上万。
你以为买了这些课程就能愉快的学习了?不行。
● 需要先购买一个终端,所谓的学习机,售价将近四千。
● 硬件之外还有个续费卡,类似会员卡,要交2880元,买完这些之后才能上课。
这个学习机其实这就是个电视机顶盒,天猫盒子200都不到就搞定的,功能都差不多,到了廖英强这好像开了光一样卖得死贵。
包装很牛,收费很贵,这还不算,这些不合规的分析师在课程中主要干的就是推荐股票。
很多在仟和亿付费购买课程的股民实时跟进,却赔得乱七八糟,哪知老师们早就暗中埋伏,自己不知不觉当了接盘侠,都是熟悉的套路啊。
02
这些事廖英强一直在干。
2018年,证监会给廖英强开出1.29亿的罚单,原因说白了就是自己先买好股,然后忽悠广大股民买进去拉高股价之后获利卖出,属于利用自己的声望骗股民的割韭菜方法。他具体的操作路数:买入股票-电视节目中荐股-拉涨后卖出。
比较狡猾的一点是,他使用的是非直系亲属的账户,查证难度增大,但是还是被证监会逮住了,锁定账户资金来源,交易与节目播出时间高度吻合。
证监会公布了所有廖英强骗股民接盘,然后自己用他人账户卖出割韭菜的记录:
详细的39只个股的操作时点与节目里怎么强烈推荐的全部都有证据,任他脸皮再厚百般抵赖也没用。
从他的获利额度来看,每次动用1000万-3000万的资金买入后,都能获得3%至10%的收益,成功率极高,全靠忽悠股民接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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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电视收视率越来越差,但股票类的节目人就有大批观众,廖英强很早就盯上了这个渠道:
2012年2月,原本在电台股票节目当嘉宾的廖英强转战到第一财经频道《谈股论金》。很快有了“股票界的郭德纲”之称。
口才好观众就喜欢,粉丝就多,但是股票投资需要真技术的,不是靠当“股票界的郭德纲“,嘴里经常飙金句就能实现的。
专业能力不够,所以他也只能靠先买股然后忽悠散户接盘来挣钱了。
在证监会给他开出罚单之后,他气焰嚣张地对外称,一个多亿的罚款交完还有钱,证监会的处罚反而让他自己的网站点击量暴增,让他的名气更高,这罚款当做自己出的广告费了。
话说的很大,但这罚款其实一直也没交,成了老赖他也不在乎,如果不是被刑拘,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进一步处置这些黑嘴。
04
为什么廖英强能这么嚣张?
因为处罚对他们来说,惩戒力不够。
这种操控股价、内幕交易的行为,刑责介入的不多,最主要的手段就是罚款。
● 比如有的“利用资金优势操控股价”案件,处罚是没收非法所得,处1-2倍罚款:
● 还有“内幕交易”的案件,罚款是违法所得的3倍:
廖英强的案子违法所得四千多万,罚款1.29亿,也就是三倍而已。
这是抓住的,如果抓不住不就赚大了?尤其大股东这种“内鬼作案”,搞个资本运作,或者财务造假,受到的处罚就是挠痒痒。
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受到的处罚顶格才60万,和动辄上百亿造假规模比起来差得远了。
如果是20年前,60万真的是一大笔巨款,毕竟那时候股市一天的交易量还不到100亿,但是放到现在,这个钱就是洒洒水了,我们来看几个例子:
❶ 康得新
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,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。期间股价翻倍还不止,靠的全是假财报。
雷一爆出来,股价就狂跌不止,股民的亏损巨大。
7月5日,证监会公布对康得新的立案调查结果,由于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、涉案金额巨大、手段极其恶劣、违法情节特别严重,证监会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在《证券法》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罚款60万元。实际控制人钟玉罚款90万元。
“终身市场禁入”的受罚者因此终身不得参与证券市场活动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高管,但在财产和股权方面并不会受到影响,依然可以通过代理人等方式间接参与市场。
造假上百亿,处罚几十万,一大把的实际控制人想方设法利用上市公司搞钱,一定考虑过成本问题。
❷ 獐子岛
獐子岛的扇贝跑了又回来了,回来了又冻死了的故事已经家喻户晓。
然而就在月初,他们收到的处罚仍然是公司罚款60万,董事长罚款30万外加终身市场禁入。没办法,这个已经是顶格处罚的金额了。
❸ 圣莱达
这家更气人,财务造假罚款60万,退税250万,一算下来还赚了190万。
2018年5月,上市公司圣莱达(002473,SZ)因为在2015年虚增收入和利润,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,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,被证监会罚款60万。
虚增了收入,就要多缴企业所得税。没想到一年之后,圣莱达想办法把多缴的税要了回来,这250万进账,不仅“弥补”了60万元罚款,还多赚了190万。股价还来了个大涨。
❹ 龙薇传媒
赵薇黄有龙的事迹大家也都耳熟能详了,龙薇传媒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,以空壳公司收购万家文化,妄图蛇吞象且贸然予以公告,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。受到的处罚是30万元的罚款,以及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对龙薇传媒的顶格处罚也才60万元,根本起不了警惕作用。
05
股民们普遍认为,对于恶意的造假行径,处罚实在是太轻了。
有人说,我们应该参考美国萨班斯法案修法,凡是在信息发布文件上签字、背书的高管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,让犯罪者牢底坐穿、倾家荡产。
萨班斯法案对违法者处罚严苛:
● 对编制违法违规财务报告的刑事责任,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罚款或者20年监禁;
● 篡改文件的刑事责任,最高可处20年监禁;
● 证券欺诈的刑事责任,最高可处25年监禁;
● 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刑事责任,最高可处10年监禁。
另外,2010年7月,美国国会通过《多德-弗兰克法案》,修订了《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》的诸多内容,其中之一是加入“证券吹哨人激励和保护”项目。从此开始设立了对上市公司欺诈行为的举报奖:
举报者可以获得罚款金额10—30%的奖金,每年送出去的奖金屡创新高,去年的13名举报者共计获得了11亿的奖励。
这也太诱惑了吧!
其实我们的监管部门现在正在逐步修改法案,而且易主席已经放话,未来会针对证券市场里的违规行为,同时修改《证券法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刑法》,以后违法犯罪的代价只会越来越大。
所以,大家就耐心期待吧。